哪些情況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標簽】個人所得稅
更新時間:2019-09-25
核心提示:哪些情況免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包括省級人民政府、,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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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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