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如何進行婚姻登記
【標簽】婚姻登記
更新時間:2020-08-25
核心提示:在沈陽,。下面法律快編輯為您詳細介紹沈陽婚姻登記流程。
一、辦理條件
1、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雙方自愿,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自愿結婚;
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補辦結婚登記同結婚登記。
2、撤銷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
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起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一年。
3、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夫妻雙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
4、補領婚姻證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申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離婚,現今仍維持該婚姻狀況。
5、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申請人辦理過結婚或離婚登記,申請補證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喪偶或復婚發生改變。
二、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結婚登記
(一)內地居民之間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港、澳、臺居民、華僑
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或護照;
經公證或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三)外國人
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經公證或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2、撤銷婚姻登記
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有關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3、離婚登記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本人的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補領婚姻證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或查找不到檔案證明、戶口簿上婚姻狀況記載、單位或者村、社區或者近親屬出具的證明)。
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同補領婚姻證。
三、辦理機關
結婚、離婚登記到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撤消婚姻登記的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
補領婚姻證、婚姻登記證明的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現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
本市轄區內的居民與港、澳、臺、華僑、。
四、服務程序
1、申請結婚、離婚登記或補領婚姻證、婚姻登記證明的當事人必須雙方共同到場(補領離婚證、婚姻登記證明可一方到場),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對當事人的有關材料、證明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或《離婚證》或《婚姻登記證明》。
2、請求撤消婚姻的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
五、服務時限
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理。
咨詢電話
96100
23464928 23460936
監督電話
23467176
和平區婚姻登記處
23305832
沈河區婚姻登記處
88506538
大東區婚姻登記處
24332787
皇姑區婚姻登記處
86850630
鐵西區婚姻登記處
25965853
東陵區(渾南新區)婚姻登記處
24222671
蘇家屯區婚姻登記處
89119935
于洪區婚姻登記處
25832140
沈北新區婚姻登記處
89604416
新民市婚姻登記處
87853513
遼中縣婚姻登記處
87896749
康平縣婚姻登記處
87337077
法庫縣婚姻登記處
871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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