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擁有房屋外墻面的權利?
【標簽】房屋
更新時間:2020-06-10
核心提示:誰擁有房屋外墻面的權利?一般的購房合同對房屋外墻面的所有權不作約定,根據民法“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理論”,房屋購買人(區分所有權人)因購房而產生對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共有權。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由于房屋外墻面的使用權一般在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因此當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使用外墻面懸掛廣告、搭建燈箱時,常因為光污等原因和房屋的業主產生矛盾,那么房屋外墻面屬于誰所有?開發商有沒有權利使用房屋外墻面搭建廣告牌?房屋外墻面的所有權屬于誰?
一般的購物合同對房屋外墻面的所有權不作約定,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民法“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理論”,房屋購買人(區分所有權人)因購房而產生對建筑物共用部分 的共有權。
按照《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定》的規定:外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面積,另一半則計入公攤面積,因此很明確外墻墻體內部是改購房人所有,而外墻面屬于購買本幢房屋的全體購房所有人不分份額的共同共有。房屋的外墻面的使用權應該是該幢房屋的全體購房人一致擁有,如果要在外墻面刷廣告、掛燈箱等,應當經過該幢房屋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應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使用外墻面所得的收益應當歸房屋所有人共同共有。
如果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外墻面的所有權歸開發商所有,可由其支配使用,這種約定是否有效?
我們知道,房屋的交付必須是完整交付,一套房屋不能拆零出售,外墻面作為房屋的必要組成部分,是不能單獨把沒有外墻面的 房屋拆零銷售給購房人,而且外墻面的面積也計入了公攤面積,購物人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已經為此支付了買房款,所以外墻面約定為開發商所以是無效的。
當然經過業主一致同意,開發商、物業等可以使用外墻面,使用者應當支付使用費用。即使全體業主都同意出售外墻面的所有權,該約定也屬于無效,因為房屋外墻面不能拆零銷售,房屋的銷售必須是完整的整套銷售,即使要出售,也只是轉讓房屋外墻面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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