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該怎么辦?
【標簽】交通事故
更新時間:2020-03-08
核心提示:開車撞死人即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首先應保護好現場,撥打電話報警,聽候處理,在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根據責任的認定承擔責任。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險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立即拔打“122”電話報警,聽候處理。
2、,搶險傷者和財產,勘查取證,恢復交通。
3、經現場勘查,不屬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屬道路交通事故的,。
4、,對交通事故車輛、物品、尸體、當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狀態及有關道路狀態進行檢驗或者鑒定。
5、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6、、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7、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
當事人在申請中對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地點,并于調解時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口頭通知的應當記入調解記錄。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一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8、調解達成協議的,,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
9、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或者調解過程中放棄的,。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1-25 0
-
大連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重申公有房屋承租權過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06-07 1
-
04-21 0
-
09-11 0
-
07-25 1
-
04-16 1
-
04-06 2
-
12-04 0
-
01-01 0
-
03-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