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的相關規定
【標簽】生育保險
更新時間:2021-05-30
生育保險制度:1994年,為配合《勞動法》的貫徹實施,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生育費用負擔。這就是所謂的生育保險制度。在總結各地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勞動部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的內容、標準、形式等予以規范,進一步推動了各地生育保險制度改革。
最新生育保險相關法律政策:
一、生育保險法律
、勞動人事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聯合印發了《女職工保健工作暫行規定》。這一《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為期6年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經過科學論證,并參考各國法規制定的,為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發揮出重大作用。
,此規定適用于中國境內一切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女職工。軍隊系統的單位可參照執行。其主要內容是對女職工的就業、勞動工作時間、產假、待遇孕期保護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詳細規定。
1994年12月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本辦法適用城鎮企業及其職工。生育保險按屬地原則級織,生育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
二、生育保險異地分娩規定
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異地生育的,應由用人單位填報《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申請審批表》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生育醫療費由職工個人墊支,出院后憑《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登記卡》、出院小結、費用明細、發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銷,符合生育醫療支付項目的費用,定額標準以內的據實報銷,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結算。異地生育職工生育小孩兩個月后將相關資料交由單位,由單位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待遇。
三、二胎生育保險規定
如果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給發了準生證的,生育保險正常參保且滿足最低繳費期限, 同樣享受產假期和生育保險待遇的,報銷的流程應該和第一胎是一樣的。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7-01 1
-
04-06 1
-
05-03 1
-
03-09 0
-
09-27 0
-
04-21 2
-
12-22 2
-
06-06 2
-
08-03 2
-
12-2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