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專利代辦處不可受理?
【標簽】專利|專利代辦
更新時間:2020-10-19
核心提示:哪些案件專利代辦處不可受理?PCT申請文件;外國申請人及港、澳、臺地區法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等專利代辦處不可以受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一)代辦處不能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1、PCT申請文件;
2、外國申請人及港、澳、臺地區法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
3、分案申請文件;
4、有要求優先權聲明的專利申請文件;
5、專利申請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代辦處可以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1、內地申請人面交或寄交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2、港、澳、臺地區的個人委托內地專利代理機構面交或寄交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專利代辦處全稱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XX代辦處”(以下簡稱代辦處)。
代辦處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專利業務派出機構,主要承擔專利局授權或委托的專利業務工作及相關的服務性工作,工作職能屬于執行專利法的公務行為,目前主要業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的受理、費用減緩請求的審批、專利費用的收繳、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及相關業務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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