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支持哪些人才
【標簽】金融人才
更新時間:2019-05-04
核心提示:廣州市出臺《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試行)》,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將重點支持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等三類人才。以下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重點支持三類人才:
1、金融領軍人才:
在國內外金融業界具有較大影響力或擁有行業領軍地位,掌握金融業核心技術,其管理的機構或團隊能夠填補廣州金融業態的空白,對行業起到良好示范引領作用的人才。
2、金融高級管理人才:
擔任廣州地區金融或類金融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其管理的機構或企業對廣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的人才。
3、金融高級專業人才:
從事金融要素市場交易、離岸金融、物流金融、航運金融、股權投資(VC、PE)、并購投資、保險精算、互聯網金融、小額貸款、知識產權投融資等廣州金融市場亟需的業務,具有較高專業素養,工作業績突出的人才。
相關內容——廣州市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政策
1、對經評定的高層次金融人才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貼支持:
(1)對現有的金融領軍人才給予獲評當年補貼3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領軍人才給予一次性安家補貼100萬元。
對于特別優秀的金融領軍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議、補貼資金上不封頂”的原則研究辦理。
(2)對現有的金融高級管理人才給予獲評當年補貼1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高級管理人才給予一次性安家補貼30萬元。
(3)對現有的金融高級專業人才給予評定當年補貼5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高級專業人才給予一次性安家補貼20萬元。
獲得一次性安家補貼的上述人才,在獲得補貼起須連續三年每年向市金融工作部門報備工作動態,如工作不滿一年即離開廣州到外地任職須全額退回補貼,不滿兩年須退回補貼的60%,不滿三年須退回補貼的30%。
2、經評定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可優先參加我市組織的金融人才赴紐約、倫敦、新加坡、香港等城市學習培訓活動。
3、鼓勵用人單位對高層次金融人才進行股權、期權等中長期激勵。
4、有意落戶廣州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優先辦理落戶手續;暫無落戶意向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可在購房、購車、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廣州市市民待遇。
5、支持高層次金融人才參選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和廣東省“珠江計劃”、“特支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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