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特殊/特定病種待遇如何申請
【標簽】醫療保險
更新時間:2019-02-06
核心提示:在中山市,符合條件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可申請特定病種醫保待遇;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可申請特殊病種醫保待遇。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中山特殊/特定病種待遇如何申請。
一、辦理條件:
患有以下疾病且達到認定標準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可申請特定病種醫保待遇;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可申請特殊病種醫保待遇。
㈠特定病種范圍
1、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限透析治療)
2、腎移植術后
3、骨髓移植術后
4、肝移植術后
5、血友病
㈡特殊病種范圍:
1、各類惡性腫瘤
2、慢性腎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療)
3、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并肺原性心臟病
4、高血壓病二期(含二期)以上
5、冠心病(反復發作的心絞痛或心肌梗塞)
6、糖尿病
7、系統性紅斑狼瘡
8、帕金森氏綜合征
9、精神分裂癥
10、再生障礙性貧血
11、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II級以上)
12、肝硬化(失代償期)
13、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動期)
14、類風濕性關節炎
15、珠蛋白生成障礙性貧血(地中海貧血)
16、癲癇
17、腦血管疾病后遺癥(腦栓塞、腦出血和腦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遺癥)
18、多發性硬化
19、重癥肌無力
20、強直性脊柱炎
21、腎病綜合征
22、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
二、所需材料:
㈠由特殊或特定病種責任醫生填寫,經醫務科審批(加蓋印章)的《中山市社會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特定病審核認定書》(原件);
㈡有關支持申請認定該病種診斷的檢查、檢驗報告單(原件或復印件);
㈢近期門診病歷(審核原件,復印件備案);
㈣曾住院的,提供疾病診斷證明書、手術記錄、出院記錄及相關醫學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㈤個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原件)。
三、辦理程序:
㈠參保人到定點醫療機構的責任醫生處填寫《中山市社會醫療保險特定病種、特殊病種審核認定書》,醫院醫務科審核確認并加蓋印章,備齊相關材料;
㈡提交所需材料到社保局醫保科前臺審核;
㈢符合認定標準的,給予登記備案,發給《中山市補充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專用病歷》或《中山市社會醫療保險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自核定之日起享受補充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統籌待遇或基本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
四、辦理時限
即時受理,審核通過后3個工作日生效。
五、注意事項:
㈠既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又參加了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符合病種認定標準的,可同時申請特定病種和特殊病種醫保待遇;
㈡對難以判斷是否符合認定條件或異地定居(工作)人員的,可提供相關資料給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組織相關醫學會專家界定,于接到完整申報資料后2個月內給予答復;
㈢特殊或特定病種認定標準是享受醫保待遇的準入條件,不等同于疾病診斷標準。
㈣經特定病種或特殊病種登記備案后,參保人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應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和門診專用病歷,由主診醫生如實記錄病情及檢查、治療、用藥等診療情況。
㈤認定了兩種以上的特殊病種,按照其中最高的特殊病種統籌限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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