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單獨二胎最新消息如何?
【標簽】單獨二胎|計劃生育
更新時間:2019-09-21
核心提示:寧夏單獨二胎政策從2014年5月28日起開始實施,同時需要注意規定,單獨夫婦生育第二個子女仍需與第一個子女相隔至少4年。詳細內容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寧夏單獨二胎最新消息如何?
寧夏“單獨二孩”政策從2014年5月28日開始實施,如果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公布之后,2014年5月28日之前寧夏單獨夫婦違法再生育的,只進行批評教育,補辦再生育相關手續。如果單獨夫婦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公布之前再生育的,屬違法生育,將對其征收社會撫養費。
寧夏單獨二胎中對“獨生子女”的認定
根據《寧夏單獨二孩政策實施意見》,獨生子女一般指夫婦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沒有生育子女的。對單獨再婚的夫婦,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獨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婚后生育一個子女且家庭只有該子女的;獨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的;雙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的。
寧夏“單獨二胎”的申請
符合“單獨二孩”政策的擬生育夫婦,只要有一方戶籍在寧夏,就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口計生部門提出申請。一般情況下申請時只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如有收養、再婚等特殊情況,還需提供其他證明。申請并批準再生育的夫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將被注銷,所享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優惠待遇也將被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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