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有哪些?
【標簽】民事訴訟
更新時間:2019-12-03
核心提示:要是當事人在參加民事訴訟過程中,故意破壞和擾亂正常的訴訟秩序,妨礙民事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會被認定為妨害民事訴訟。被認定為妨害民事訴訟的,是要接受一定的強制措施的。那么,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包括哪些呢?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必須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給付贍養(yǎng)費、撫育費、扶養(yǎng)費等案件中的被告和離婚案件中的被告以及被告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案件的被告。
二、違反法庭規(guī)則、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例如說未經允許在開庭時錄音、錄像、拍照,沖擊法庭和在法庭上哄鬧等。
三、、、破壞訴訟正常進行等行為。根據規(guī)定,這些行為主要有: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護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xié)助執(zhí)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打擊報復;
5.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
6.。
四、有義務協(xié)助調查、執(zhí)行的單位或組織拒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這些行為包括:
1.;
2.銀行、,拒不協(xié)助查詢、凍結或劃撥存款的;
3.,拒不協(xié)助扣留被執(zhí)行人的收入,拒不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xù),拒不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其他財產的;
4.其他拒絕協(xié)助執(zhí)行的行為。
,這些行為包括:
1.,或擅自解凍的;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查詢、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
3.,給當事人通風報信,協(xié)助其轉移、隱匿財產的。
除上述幾種情形之外,還包括惡意訴訟、惡意調解以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行為也是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妨害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種類有以下五種:拘傳、訓誡、責令退出法庭、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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