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對患者死因存懷疑怎么辦?
【標簽】醫療事故
更新時間:2021-06-04
核心提示:死者死因不明確或者死者親屬對死者死因有異議的,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由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尸檢。具體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家屬對患者死因存懷疑怎么辦?
如果患者家屬認為醫生在醫療過程中存在過錯,可先與院方溝通,如院方對自己的過錯予以認可,雙方可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如果院方不認可醫療行為存在過錯,,,以及醫療過錯對患者死亡的不良后果應當承擔的責任程度進行鑒定,并得出鑒定結論。
死者死因不明確或者死者親屬對死者死因有異議的,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由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尸檢。具尸體凍存條件的,可延長至7日。
就醫療事故爭議,死者親屬可提請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作為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也可在訴訟中作為證據,但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注意:
在調解或起訴時,患者或死者親屬應盡可能獲取并妥善保存相關就診和治療資料。
具體包括:患者的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留作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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