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醫療事故怎么辦?
【標簽】醫療事故
更新時間:2020-05-22
核心提示:發生醫療事故后,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呢?是醫療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臨床診斷不能確定死因的,應在病人死亡48小時內由醫患雙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請尸檢。具體的處理程序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出了醫療事故怎么辦?
處理程序
(一)疑是醫療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臨床診斷不能確定死因的,應在病人死亡48小時內由醫患雙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請尸檢,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后立即委托司法機關組織實施尸體解剖,并由司法機關出據尸檢報告書。醫患雙方中任一方拖廷時間或拒絕尸檢,影響對死因制定的,由拖延或拒絕方負責。
(二)醫療事件發生后,醫患雙方均可在規定時效內提出書面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由申請方繳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費。對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絕尸檢者,可拒絕受理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三)醫療事件發生后,原則上由醫療單位與病家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先行協商處理,協商處理達成協議、共識則此案件到此結案。
(四)醫患雙方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在規定時效內提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五)醫療事故鑒定自提交鑒定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發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衛生行政部門中止受理。
(七)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發出后,醫患雙方有一方不服,應在15日內再次申請重新鑒定(即復議),。
(八)非法行醫的“醫療單位”發生疑似“醫療事故”的,不在上述的處理程序內。
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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