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給錢要求先送貨怎么辦?
【標簽】抗辯
更新時間:2021-01-10
核心提示:對方不給錢要求先送貨怎么辦?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如果未約定履行先后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因此,可以拒絕對方的要求。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合同的雙方互負債務,在買賣合同中表現為一方有轉移貨物所有權的義務,一方有交付貨款的義務。
如果沒有履行先后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這是所謂的“同時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沒有規定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在當事人另一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有權拒絕先為給付的權力。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構成要件:
一、須有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根據在于雙務合同功能上的牽連性,因而它適用于雙務合同。可主張同時履行抗辯的,系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生的對待給付。
二、須雙方互負的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同時履行抗辯權制度,旨在使雙方當事人所負的債務同時履行,所以,同時履行抗辯權只有雙方的債務同時屆期時,才能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三、須對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提出履行債務;
四、須對方的對待給付是可能履行的。
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務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對等性、關聯性、牽連性、是典型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
出賣人(賣方)與買受人(買方)一些主要的對等權利義務,即買受人對于出賣人負有交付價款的義務,出賣人對買受人則負有交付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一方的義務是他方的權利,他方的義務亦是一方的權利。
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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