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口頭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標簽】口頭遺囑|見證人
更新時間:2019-08-07
核心提示:訂立口頭遺囑需要見證人嗎?口頭遺囑訂立過程中,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其目的在于保證口頭遺囑的真實性。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訂立口頭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口頭遺囑訂立過程中,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
《繼承法》第18條對見證人的資格做了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口頭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包括未滿18周歲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實踐中主要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親屬,以及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等。
注意:
由于口頭遺囑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遺囑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遺囑形式,并且口頭遺囑與其他遺囑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實性(或錯誤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種遺囑形式,所以,一旦該危急情形解除,遺囑人能以其他形式(如書面、錄音)立遺囑的,口頭遺囑自然失效。即使遺囑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遺囑,該口頭遺囑仍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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