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車非法營運要罰多少錢?
【標簽】非法營運
更新時間:2019-08-12
核心提示:面包車非法營運要罰多少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具體介紹。
面包車非法營運要罰多少錢?
一、非法營運車輛處罰標準怎么規定的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非法營運責任認定
根據有關道路運輸管理的法規、規章規定,非法營運具體包括:未取得道路運輸(包括道路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道路客運(班線)、國際道路運輸等,下同)經營許可,或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許可證件,或超越許可事項,從事有關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
非法營運的構成要件為: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
認定非法營運行為,需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一種經營行為,二是車輛屬于非營運車輛,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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