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賠償嗎?
【標簽】醫療
更新時間:2021-04-28
核心提示:醫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賠償嗎?《侵權責任法》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患者受到損害,醫院篡改病例可以要求賠償嗎?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對于患者在醫療活動中受到的損害,醫院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即要證明醫院存在過錯才能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務人員未盡到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義務的,醫院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院篡改病例的,推定其有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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