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注意的微博侵權行為
【標簽】隱私權
更新時間:2019-08-20
核心提示:使用微博時需注意,不要一不小心侵權。“轉發”原創微博,可能侵犯著作權;上傳或轉載他人照片可能侵犯肖像權;發布捏造信息毀謗他人,侵犯他人名譽權;發布真實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隱私權。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一、“轉發”原創微博,可能侵犯著作權
我國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譬如“微小說”,“微小說”雖小,但也是作品。如果將著作權人的作品當做自己的作品公開發表,將會侵犯了原創人的著作權。微博主“轉發”需謹慎,小心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二、上傳或轉載他人照片可能侵犯肖像權
我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上述法律規定表明,上傳或轉載他人照片行為,構成侵犯肖像權有兩個構成要件:(一)未經他人同意;(二)以營利為目的。
很多人開微博是為了獲取資訊、發表觀點,或是純粹為了娛樂。但有些博主開微博具有營利目的,比如淘寶店主通過開微博推廣其產品,一些商業性網站通過開微博擴大其網站影響力等。如果你的微博具有營利性目的,那么你要注意不能隨意上傳或轉載他人照片,因為這會侵犯他人肖像權,將來可能會面臨法律糾紛甚至訴訟。
三、發布捏造信息毀謗他人,侵犯他人名譽權
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以書面、口頭等形式……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四、發布真實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隱私權
在現行有效的法律中,侵權責任法已明確了公民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隱私權通常是指公民的私人信息不被公開、個人生活不受打擾的權利。如果未經他人同意,在微博上公開他人的私人信息,比如身高體重、手機號、家庭住址等,屬于侵犯他人隱私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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