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保管嗎?
【標簽】勞動合同
更新時間:2020-07-01
核心提示: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保管嗎?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此,勞動合同文本應至少兩份。詳細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保管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這就是說,勞動合同文本不可以僅由用人單位保管。因此,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是一式兩份的。
目前有些單位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后,將勞動合同收回,統一保管,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是雙方當事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的基本形式,也是勞動者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最直接的證據。
在現實生活中,不少用人單位以種種理由拒絕將屬于勞動者本人的勞動合同交給勞動者,一旦勞動者與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則處于舉證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權益極易遭受侵害。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要了解更多勞動法相關法律經驗,請點擊:勞動法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5-04 2
-
05-17 0
-
11-04 2
-
04-02 2
-
06-29 0
-
05-10 0
-
06-19 2
-
04-06 1
-
09-29 1
-
10-0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