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轉租房屋嗎?
【標簽】租賃合同|轉租
更新時間:2020-06-29
核心提示:我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對于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合同法給出租人設定的救濟途徑是可以解除原租賃合同,而非宣告轉租合同無效。關于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更多內容,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未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轉租房屋嗎?
根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注意
1、對于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合同法》給出租人設定的救濟途徑是可以解除原租賃合同,而非宣告轉租合同無效。
2、2009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意見的解釋》第16條第1款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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