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辦?
【標簽】開發商|延期交房
更新時間:2019-05-23
核心提示: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到來時,開發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購房者入住。這種情況下直接約定逾期交付期間的違約金即可,關于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更多具體內容,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辦?
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到來時,開發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購房者入?。?/p>
一種是房屋實際并未完工,未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為按合同日期辦理入住,也通知購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針對第一種情況直接約定逾期交付期間的違約金即可,但為防止出現第二種情況,買賣雙方為入住條件發生爭議,開發商拖延不解決,買方又未能按時辦理入住,導致更多的糾紛,因此,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向買方交付房屋即通知買方入住時,應達到雙方約定的基本入住條件,首先,由開發商向買方交付《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使用說明書》;其次,開發商承諾通水、電、氣的,應全部開通,提供的房屋裝修標準也應按合同約定達標;否則,視為未達到入住條件,入住日期按雙方約定的一定期限順延,該期限內賣方應達到入住條件;
(2)開發商行為已構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的一定比例(如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直到賣方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一定期限的(如3-6個月),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向買方退還房價款本息外還應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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