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加班沒有加班費怎么辦?
【標簽】加班費
更新時間:2019-02-15
核心提示:國慶加班沒有加班費怎么辦?勞動者想要討要加班費,必須提供證明有加班情形的證據,然后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索回加班費,又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國慶加班沒有加班費怎么辦?
討要加班費的方法有:
(一)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看用人單位能否支付加班費;
(二)申請勞動仲裁,向所在單位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我國《勞動仲裁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計算加班費的方法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如果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
【法律依據】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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