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結婚登記手續怎樣的?
【標簽】結婚登記
更新時間:2019-12-18
核心提示:在合肥,要結婚的男女,應該到 。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合肥結婚登記手續。
一、受理部門:
。
二、部門職責:
1、辦理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登記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三、辦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四、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
五、當事人應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
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六、登記程序:
出示證件 → 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審查、頒發《結婚證》。
七、辦理時限和辦事結果: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并書面告知理由。
八、收費標準及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249號,婚姻證書費9元/對。
九、婚姻登記處工作時間:
全工作日登記,雙休日、節假日預約登記。
十、投訴監督:
結婚登記當事人對受理部門及行政人員的違法行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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