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怎樣確定?
【標簽】非婚生子女|撫養權
更新時間:2020-10-28
核心提示: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怎樣確定?對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規定辦理。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做出判決。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對于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 《婚姻法》第21條第2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當父母不履行應當承擔的撫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可以要求義務人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擔撫養義務時,,。,調解不成的,應當作出判決。必要時,,裁定義務人先行支付撫養費,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義務人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的判決、裁定的,,比如從義務人的工資中扣留其應當支付的撫養費。
因此,對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規定辦理。由于你們的孩子已經年滿二歲,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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