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什么時候出結果?
【標簽】勞動仲裁
更新時間:2021-03-11
核心提示:按照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那么,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之后什么時候有結果?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發生勞動爭議,走勞動仲裁道路的朋友千萬不用著急仲裁結案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的話,一般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內結束。有特殊情況經過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過15日。
可以參考的法條依據是: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畢竟關系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不是十分復雜的爭議,仲裁機構一定會盡快給出仲裁結果。所以,只要參加仲裁的當事人按照正常的仲裁流程走,會很快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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