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結婚可享受待遇有哪些?
【標簽】結婚
更新時間:2020-01-15
核心提示:拉薩職工結婚可享受的待遇有婚假、護理假等。下面,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拉薩職工結婚可享受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7天。
4.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6.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取得,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結婚登記的規定。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行后,未依法履行結婚登記程序的婚姻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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