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高溫津貼標準
【標簽】高溫補貼|高溫津貼
更新時間:2020-12-07
核心提示: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山西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以下由法律快車法律經驗小編問您整理介紹。
山西省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段:6月份至8月份。
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高溫津貼按月發放,清涼飲料不能沖抵該津貼。
法律快車經驗小編提醒您注意:
按照山西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支付高溫津貼。高溫作業主要集中在建筑、地質勘探等行業,但并不是這些行業的所有崗位都可領取高溫津貼,具體還得看所處崗位職能而定。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最重要的是,用人單位可以額外給職工發放綠豆、清涼油、西瓜等防暑降溫物品,但這些都不能沖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么辦?
對于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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