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哪些內容?
【標簽】最低工資
更新時間:2019-09-23
核心提示:在珠海市,最低工資適用于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建立的勞動關系。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哪些內容。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相關知識:
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正常勞動是指什么情形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規定的適用范圍
最低工資規定適用于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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