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市身份證異地辦理流程
【標簽】身份證|異地辦理
更新時間:2019-11-05
核心提示:現(xiàn)在為方便長期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群眾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同時創(chuàng)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證社會應用環(huán)境,深圳市也接受身份證異地辦理。那么,在深圳怎么申請辦理異地身份證呢?下面由法律經(jīng)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按照深圳市的身份證異地辦理規(guī)定,接受異地身份證申辦的需要具備一定的要求,采用區(qū)別于普通辦理身份證的方式,具體安排如下所示:
一、身份證異地辦理的要求
1.要在本市有合法穩(wěn)定居住(具體是在深圳市連續(xù)居住登記滿6個月)或就業(yè)(近一年內(nèi)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
2.或者是在本市小學、中學、全日制大學合法就學(以學籍檔案或在讀證明為依據(jù))。
3.廣東省內(nèi)非深戶籍、海南省、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湖北、福建、遼寧、黑龍江、吉林和浙江等省(直轄市)(不含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區(qū)的雙語證,具體為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吉林省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和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戶籍人員。
4.合法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不超過三個月、損壞無法使用或丟失,可在本市申請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或丟失補領業(yè)務。
二、異地辦證的具體流程
1.申請人應先在網(wǎng)上預約,登錄互聯(lián)網(wǎng)“深圳市公安局戶政預約平臺”或撥打114詢問電話,按照選擇受理點、錄入個人信息、選擇受理時間、選擇領證方式、打印或拍攝預約受理成功(記錄預約受理編號)的順序進行預約受理。
2.預約成功申請的人需要攜帶以下材料,在預約時間前往預約受理點辦理,受理后現(xiàn)場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注意:未成年人、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監(jiān)護人陪同或代辦,六周歲以上公民須到場采集指紋。
3.辦證時限為三十個工作日,調(diào)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
4.收到領證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的提示及時領取證件。為保證居民身份證安全,超過六個月未領取的,公安機關將會做注銷處理。
三、辦證需要攜帶的材料
1.互聯(lián)網(wǎng)預約時記錄的受理號;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集體戶口簿無需提供)和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證數(shù)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zhí)》;
4.監(jiān)護人證明材料(申請人《出生醫(yī)學證明》等,申請人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證原件(僅限于在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時需提供);
6.學籍登記表或《在讀證明》(僅本市在校學生需提供)。
四、辦證所需時間和費用
辦理時長:辦證時限為三十個工作日,調(diào)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
收費標準:有效期滿換領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損害換領、丟失補領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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