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
【標簽】再審
更新時間:2019-05-20
核心提示:離婚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離婚案件中,對已經生效的準予離婚的判決,當事人是不能申請再審的,因為這是身份關系。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符合再審條件的,可申請再審。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1、對于已經生效的準予離婚的判決,不能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這是針對婚姻關系而言的。
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只要發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關系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隨之消失。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2、當事人可以就離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
涉及已分割的財產,符合再審條件的,可以再審。
涉及未分割的財產的,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立案審理;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3、關于子女撫養權的爭議也可以申請再審。
離婚案件的審理涉及是否準予離婚、子女的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原則上應一并予以解決。
依照處理財產分割的問題的精神,在離婚案件中,,可比照上述規定,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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