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的工資嗎?
【標簽】工資
更新時間:2019-06-14
核心提示: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的工資嗎?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只有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扣除勞動者的工資。以下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的工資嗎?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只有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扣除勞動者的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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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屬于用人單位克扣勞動者工資?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指出:“克扣”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
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3、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應勞動者請事假減發工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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