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選擇和解還是訴訟?
【標簽】交通事故訴訟
更新時間:2020-03-28
核心提示:在上海,發生交通事故后,選擇和解還是訴訟呢?哪一個會比較好?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介紹關于交通事故后,選擇和解還是訴訟。
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有兩種途徑來解決糾紛,一是和解,即通常所說的“私了”,一種是訴訟,即通常所說的“打官司”。
要和解,必須雙方自愿才可以,如果一方不愿意,剩下的選擇:要么放棄權利,要么通過訴訟維護權利。
訴訟途徑中,盡量委托專業的律師。律師的作用不單單是打官司,還可以在處理的案件過程中,通過“和解”策劃,幫助當事人實現了利益最大化。
到底是和解還是訴訟,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和解結案的好處是:快,一次性了結。弊端是:錢少,無精神損害撫慰金,無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賠償金按戶口所在地的城鎮或農村標準賠償。另外,和解后如傷殘有遺留問題,則沒法再解決。
訴訟的好處是:錢多,有時比和解多數倍;簡便,當事人只需在起訴時及拿賠償款時簽兩次字就可以了。如傷殘有遺留問題,還可再次起訴解決。弊端是:時間較長,快則兩三個月,慢則要一年左右。
我們所見到的和解失誤的事例很多。律師建議:如果你的傷很輕,且小孩也滿18歲,沒有老人要負擔,經濟條件還過得去,和解不失為一項好的選擇。因為對你而言,少幾萬多幾萬,意義不大。不過,即使和解,委托專業律師幫你和解,肯定比自己去和解要好許多。
如果你的傷比較重,上有老,下有小,我們認為通過訴訟比較有保障,原因:一,很多賠償款項是由保險公司支付的,不必擔心拿不到錢;二,萬一留下后遺癥,將來還可以繼續找他;三,一般通過訴訟所獲得的賠償額比和解所獲得的賠償額高得多,至少在數萬至數倍之間。
在和解問題上,律師還需要提醒傷者的是:簽字時你一定要拿到錢,否則,不要亂簽字。我們看到太多簽字了只拿很少錢的情況。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在交警大隊或保險公司和解時,未要求保險公司將賠償款劃入傷者賬戶,最后傷者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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