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賭資能公證嗎?
【標簽】公證|賭資
更新時間:2020-07-04
核心提示: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依照程序對事實和文書予以證明的活動。借款作為賭資,可以請求公證處予以公證嗎?為什么不能公證?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借款作為賭資,雖然已打了欠條,但必須給個更加令人信服的說法。為表明自己的“誠意”,拉著債主到公證處請求辦理公證,以確認借款事實。在了解事情后,公證人員拒絕了其請求。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證事項必須合法。為確認借貸關系,保護相關權益,公證機關可以為正當的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但是,對于因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形成的借貸關系,法律是不予保護的。同理,對這種因違法行為形成的借貸合同,公證機關也是拒絕為其進行公證的。
相關法條:
《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第十三條 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
(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
(三)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
(四)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五)違反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
(六)法律、法規、。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10-15 0
-
05-18 1
-
05-10 1
-
04-26 1
-
07-20 0
-
01-04 1
-
03-25 0
-
12-08 0
-
10-20 2
-
08-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