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標簽】最低工資標準
更新時間:2020-09-13
核心提示:長春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經省委、省政府研究,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三個檔次劃分,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具體介紹2013年長春最低工資標準。
日前,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吉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三個檔次劃分,調整后三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比調整前各增加170元,平均增長幅度為16.29%。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三個檔次劃分:
第一檔 長春、吉林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5元;
第二檔 松原、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
第三檔 白城市區、長白山管委會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5元。
2010年以來,我省連續4年較大幅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10年5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檔由650元調整為820元;2011年5月1日起,又將第一檔由820元調整為1000元;2012年10月1日起,再次將第一檔由1000元調整為1150元;這次從2013年7月1日起,將第一檔由1150元調整為1320元。
此次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3年7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限為2013年7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11-12 1
-
01-20 0
-
06-26 0
-
02-04 2
-
08-16 1
-
12-18 0
-
07-27 0
-
03-21 1
-
03-06 1
-
09-0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