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不還會有什么后果?
【標簽】信用卡
更新時間:2021-05-02
核心提示:現在購房還貸辦信用卡、分期付款買車辦信用卡、購物為優惠辦信用卡……信用卡越來越多,那如果信用卡逾期不還會產生什么后果?逾期不還信用卡的消費款則不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可能會收到銀行的催繳電話等。以下內容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如果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后持卡人沒有全額還款且未選擇最低還款額還款,則可能會產生以下的后果:
1、消費款項不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
發卡銀行會從發生消費的當天,以消費金額為本金按日計算利息,日息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還會按月收取5%滯納金。
2、收到發卡銀行的催繳電話、催繳信。
有些人由于無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還款,還通過更換地址和手機等聯系方式來“跑路”,讓銀行聯系不上自己,以為這樣銀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錯誤的,萬萬不可取。辦理信用卡的時候,你的實名信息已經被銀行記錄,一旦你“跑路”,銀行會認定你惡意透支和欠款,會報警。
3、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被發卡銀行凍結信用卡賬戶,,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記錄,導致持卡人無法正常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等。
4、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
《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19號):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
法律快車小編提醒您注意——消費者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有四個日期需要特別牢記:
一是交易日,指你的實際刷卡消費、取現或轉賬的日期。
二是銀行記賬日,即銀行把你的交易記在賬上的日期。需要注意的是,賬單中的交易日是指刷卡當天,記賬日則有所不同,店家刷卡信息傳輸到銀行需要時間,境外消費一般都會有幾天的時差。
三是賬單日,則指銀行對你每個月用信用卡交易“算總賬”的日期。
四是到期還款日,消費者一定要在這個日期前還款,若超過此期限,對于本期所欠銀行的款項就要繳納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了,包括滯納金、透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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