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社保怎么交?
【標簽】產假|社會保險
更新時間:2019-12-18
核心提示:員工產假期間社保的繳納并無特殊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均應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保費。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社保數額。有關產假期間社保怎么交的相關內容由法律經驗編輯為您介紹。
產假期間社保怎么交?
員工產假期間社保的繳納并無特殊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均應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保費。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社保數額,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社保費。個人應繳部分,由其所在單位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社保繳費的依據主要是《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
相關內容: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九條:
???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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