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拿13個月工資是什么意思?
【標簽】年底雙薪|年終獎
更新時間:2020-12-05
核心提示: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年終獎和年底雙薪不同的兩個概念。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年底雙薪是指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即第13個月工資。具體關于年終獎拿13個月工資的更多內容以下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年終獎拿13個月工資是什么意思?
首先需要知道:年終獎并不是指可以拿13個月工資。年終獎是老板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有的還包括了旅游獎勵、物質獎勵等,是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一個項目。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
“第13個月工資”,也稱“年終加薪”,是指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這是伴隨著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進而產生的一種薪酬名目。也叫“年底雙薪”。
所以由此可知“年終獎拿13個月工資”這種說法并不規范,只能說“年底雙薪”是與“第13個月工資”之間的聯系更為密切和常見。年底雙薪是指在年底12月領到多一個月的工資,即叫年底雙薪。
??? 當然,年終獎也有可能是拿到第13個月的工資。這種情況通常是指企業采用的13薪或14薪的方式給員工發放年終獎。因為年終獎的發放形式通常有三種,一是有保證的獎金,即剛才所說企業采用的13薪或14薪;二是浮動的獎金;三是紅包。
注意: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之間的區分:
1、年底雙薪發放的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都是確定的,年底雙薪的決定因素是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應獲得固定一筆收入。
2、而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具體金額的彈性較大。
此外,“年底雙薪”與“年終獎”的計稅方式也不同,前者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計稅;后者則可將獎金平攤到全年各月后再計稅。
年底雙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規定,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計稅;
年終獎根據《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可以將獎金平攤到全年各月后再計稅。一般情況下,“年終獎”的計稅額會比“年底雙薪”少一些,員工收入越高,這一差異越明顯,但“年終獎”在一年內最多只能計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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