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標簽】深圳 高溫補貼標準
更新時間:2019-11-23
深圳市高溫補貼標準還是每個月150元的,其實大家也沒有必要每一年都寄希望于高溫補貼可以產生什么變動的,現在高溫補貼實際的問題就是可能十幾年來都沒有發生過任何的大的上調的,只不過是之前在深圳一直沒有高溫補貼的話,如果有幸閱讀到這篇文章的話以后就要引起注意了。法律快車小編為你介紹。
一、深圳員工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深圳高溫補貼發辦事說明
2017年高溫津貼將從6月1日起正式發放。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深圳高溫補貼發發放標準
?。?、根據規定,廣東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對因事假、工傷等因素導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每人每天6.9元。
2、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深圳高溫補貼發放時間
根據廣東省《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從2012年開始,深圳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勞動者可獲得共750元的高溫津貼。
深圳高溫補貼發放領取條件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三條: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场⒏邷匮a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高溫補貼時間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到9月。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我國,高溫補貼的發放是有法律依據的。因此,如果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補貼的話,勞動者是可以就這個事項項相關的部門提出反映意見的。當然,各個地方的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都會有自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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