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人侵權不知道誰是侵權人怎么辦?
【標簽】侵權
更新時間:2021-01-25
核心提示:數人侵權不知道誰是侵權人怎么辦?要找誰負責呢?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共同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話,每個行為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二人以上實施共同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話,每個行為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此時的共同侵權人想要免責的話,必須指出具體的侵權人才可以免責,行為人要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具體侵權人的,共同行為人都要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這種數人侵權與高空拋物侵權不同,在高空拋物情況下,行為人只要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即可免責。
構成共同侵權行為需要滿足以下幾個要件:
第一,主體的復數性。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必須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當行為人只有一人時,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權。行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第二,共同實施侵權行為。
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層含義:
1、共同故意。數個行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成立共同侵權行為。
2、共同過失。“共同過失”主要是數個行為人共同從事某種行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損害。
3、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相結合。
第三,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第四,受害人具有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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